政策应给中药发展留条活路无论人们如何留恋,抗生素被淘汰出局已成定论,抗生素的出局日期则由中国政府决定。 抗生素作为抗细菌感染用药,用量从几十万国际单位上升到数百万,仍然难控制感染,作为禽畜饲料的添加剂,人们更担心它在肉、奶、蛋中的残留,用“饮鸩止渴”一词形容不为过激。寄希望于新抗生素的研究成功,十年的功夫,十亿美元的投入,新抗生素的生命力仅有四个月。细菌适应抗生素的能力令人胆颤心惊。 用单一成份为药杀虫灭菌已走入死胡同,执迷不悟可悲!(请登录www.zycx.net人类的漫漫噩梦几时醒) 出路在于创新。用多种植物提取复合物质,用于杀灭体内的一切致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和类病毒已成现实,无数的临床试验已经证实了这一切,但在申报新药注册时却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一关。 在新药审批办法中,新药的分类有三大类:中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药抗生素不属于中药,也不属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也不包括中药抗生素。我相信在第一代抗生素潘尼西林出现之前,也会遇到无法“落户”的尴尬。也许那个时代还没有办药证之说,创新型的药品才会出现。地上有了路人们就得照路线行进,若地上根本无路,人们会走最直的路达到目的。 中国出台了《创新中药研发早期介入实施计划》,我就连写三份申请,一份泥牛入海,一份石沉大海,一份黄鹤一去。通过关系将第四份申请递交到当事人手中,回答是“适用范围不符”。能替代抗生素的药物仍不算创新药物,是何逻辑! 化学消毒剂与抗生素完全是两码事,分别为两个部门管理。植物消毒剂与中药抗生素原 本就是一种药,外用叫消毒剂,内服叫抗生素,对付的是同一物即细菌和病毒。申请体内消毒剂出格,申请中药抗生素无根据,按中药分类,它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 中国古代有个寓言故事,叫削足适履,有人买的鞋子太小了穿不上,就用刀将脚削小了。当然世上没有这样傻的人,不过做出类似削足适履的事的人太多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兽药管理局的官员们哪一个不是在做削足适履的傻事呢? 凡命令、条例、办法、细则上有的,就不折不扣地执行,毫不走样,凡命令、条例、办法、细则上没有的,不管理由多么充分,一律“枪毙”毫不留情。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得以长官的意志为转移,人类健康的需要不是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药品监管部门管不了细菌病毒,却管得着人。药品政策是从美国抄袭来的,适不适合国情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命令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执行。 传染病的流行不依长官的意志为转移,命令、法规限制不了,用政策限制着疾病的发生,,全民之大幸也!政策限制医学科技的发展,不仅与倡导创新型国家的政策方针相悖,还剥夺了人们获得健康和活命的权利。 中药抗生素极可能走出口转内销的道路。
李德敏 2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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